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新北区、武进区和溧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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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
2020-07-08 17:34 -
文:
carey
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新北区、武进区和溧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
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新北区、武进区和溧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
(苏政复〔2020〕66号)
常州市人民政府:
你市关于变更新北区、武进区和溧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(常政发〔2020〕49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变更常州市新北区部分行政区划
(一)同意撤销春江镇、新桥镇。
(二)同意设立春江街道。以原春江镇的徐墅、百丈、象墩、录安洲、春江、友谊河、滨江、东海、黄海、龙圩、圩塘11个居委会区域为春江街道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春江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长江北路1188号。
(三)同意设立魏村街道。以原春江镇的黄城墩、安家、济农、东蒋、安宁、绿城墩、新华、闸北、迎龙、小都、灵桥、青城12个村委会和新魏花园、安家苑、魏村、临江、长江5个居委会区域为魏村街道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长江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魏安路199号。
(四)同意设立新桥街道。以原新桥镇的行政区域为新桥街道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道乡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新龙花苑40幢。
(五)同意撤销河海街道、三井街道,设立新的三井街道。以原河海街道、三井街道的行政区域为三井街道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龙锦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通江中路8号。
(六)同意变更薛家镇人民政府驻地。将薛家镇人民政府驻地由丽园居委会境内迁移至奥园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黄河西路268号。
(七)同意变更罗溪镇人民政府驻地。将罗溪镇人民政府驻地由罗墅湾居委会境内迁移至空港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通达路99号。
(八)同意变更新北区人民政府驻地。将新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河海街道迁移至新桥街道,办公地址为崇信路8号。
行政区划变更后,新北区辖5个街道、5个镇,区人民政府驻新桥街道,办公地址为崇信路8号。春江街道行政区域面积45.6平方千米,人口8.18万人,管理11个居委会;魏村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06.5平方千米,人口10.2万人,管理5个居委会、12个村委会;新桥街道行政区域面积27.15平方千米,人口6.95万人,管理5个居委会、7个村委会;三井街道行政区域面积24.88平方千米,人口25.2万人,管理22个居委会;薛家镇人民政府驻奥园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黄河西路268号;罗溪镇人民政府驻空港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通达路99号。
二、同意变更常州市武进区部分行政区划
同意变更雪堰镇人民政府驻地。将雪堰镇人民政府驻地由雪西村委会境内迁移至潘家村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兴政路158号。
三、同意变更溧阳市部分行政区划
(一)同意撤销溧城镇。
(二)同意设立溧城街道。以原溧城镇的图塘、共联、庄家、钱家、唐家、三和、先进、奥体中心、景鸿、台港新村、锦汇、嘉丰、燕山南苑、五里亭、东华园、燕山、文化新村、甘露寺、清安集镇、清溪路、后街新村、码头街、平陵、县前街、大营巷、砻坊场、昆仑花园、北门、北郊、东门、东升、昆仑东苑、盛世华城、阳光城市、福阳35个居委会和清安、北水西、南村、马垫、八字桥、倪庄、歌岐、湾里、罗庄、长阳10个村委会区域为溧城街道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庄家居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昆仑南路3号。
(三)同意设立古县街道。以原溧城镇的上阁楼、大林、新联、黄墟4个村委会,天目湖镇的美景天城、天目国际村2个居委会和古县、茶亭2个村委会,以及戴埠镇的新桥、百家塘2个村委会区域为古县街道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茶亭村委会境内,办公地址为古县南路58号。
(四)同意变更昆仑街道行政区域。将别桥镇的古渎村委会,竹箦镇的濑阳、道人渡、余桥3个村委会,南渡镇的淦西、钱家圩2个村委会划归昆仑街道管理。
行政区划变更后,溧阳市辖3个街道、9个镇,市人民政府驻溧城街道。溧城街道行政区域面积51.52平方千米,人口18.2万人,管理35个居委会、10个村委会;古县街道行政区域面积61.65平方千米,人口8.02万人,管理2个居委会、8个村委会;昆仑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18.08平方千米,人口9.9万人,管理7个居委会、22个村委会;天目湖镇行政区域面积210.63平方千米,人口3.52万人,辖1个居委会、12个村委会;戴埠镇行政区域面积153.67平方千米,人口3.82万人,辖1个居委会、15个村委会;别桥镇行政区域面积120.84平方千米,人口6.11万人,辖17个村委会;竹箦镇行政区域面积163.96平方千米,人口5.33万人,辖15个村委会;南渡镇行政区域面积113.25平方千米,人口5.93万人,辖1个居委会、16个村委会。
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。你市要根据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》要求,切实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社会稳定,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促进高质量发展;要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工作,及时报告变更工作完成情况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
2020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