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发布升级版“限塑令” “三步走”加强塑料污染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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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
2020-08-20 16:52 -
文:
王天翊
近日,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》,标志着升级版“限塑令”正式出炉。
江苏是塑料制品的生产、流通和消费大省。近日,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》,标志着升级版“限塑令”正式出炉。
《意见》明确,到2020年底,南京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到2020年底,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设区市城市建成区、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据了解,《意见》有三项基本原则,分别为突出关键重点,稳妥有序推进;坚持创新引领,强化替代循环;鼓励多元参与,完善治理体系。
在总体要求上,《意见》要求,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,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塑料制品生产,有序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流通、销售和使用,推广使用易降解、能回收、可循环利用的替代产品,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、回收处置等管理制度,协同有序推进全省塑料污染治理,努力建设 " 强富美高 " 新江苏。
《意见》还明确了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" 三步走 " 的目标,分别为:
到2020年,率先在部分地区、部分领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
到2022年,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,替代产品得到推广,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;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、快递、外卖等新兴领域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。
到2025年,全省塑料制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,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,塑料垃圾填埋量不断降低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其中,南京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。
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,《意见》还详细列出了“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”“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”以及“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”三大任务。
其中,为了实现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这一任务,江苏将陆续禁止生产、销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等部分塑料制品。
此外,江苏还将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、一次性塑料餐具、宾馆、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、快递塑料包装等部分塑料制品。
其中,到2020年底,南京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到2020年底,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设区市城市建成区、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到2022年底,县城建成区、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到2025年,设区市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%。